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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拓展结硕果 创新挖潜谱新篇 省委编办致力推进基层检察院编制动态调整工作

时间:2023-01-1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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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委编办印发全省基层人民检察院政法专项编制动态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在基层检察院同层级跨区域调整一批政法专项编制这是巩固拓展2021年市县两级法院编制动态调整成果,接续建立全省检察系统“人案相适”编制动态调整机制的又一创新举措,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新时代政法专项编制资源统筹调配“湖南经验”

一、坚持观念,明确动态调原则。为做好此次动态调工作,省委编办坚持问题导向和服务大局,自2022年5月以来,会同省检察院先后深入长沙、永州、湘西等地开展实地调研,全面摸清底数,充分听取建议,共同定编制动态调整基本原则:一是总量不突破。编制总量只减不增”的底线坚持盘活存量、有增有减、优化结构,基层检察院现有核定编制范围内,根据空编情况予以统筹考虑和调整二是在同级调整。考虑同级检察院的工作职责、案件类型比较接近,有可比性,且符合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管理权限有关规定,采取检察院编制统筹调剂的方式进行三是以案定编为主。基层检察院近均收案数主要参考因素,综合考虑各单位编制规模和当地人口指数、经济指数、土地指数、乡村振兴工作指数,构建数学模型并测算出各基层检察院“年均工作量”指标,作为编制调整的主要依据

二、坚持创新理念,精准测算编制需求省委编办会同省检察院深入研究,反复论证,分步构建数学模型,精准测算编制需求。一是创新完善办案数量统计口径。针对基层检察院办案特点,以近三年案件受理数为基础,考虑案件难易程度高低、办理周期长短等因素,对不同案件工作量明确不同折算权数,分类统计办案数量。二是创新完善编制需求测算方法。根据构建的数学模型,在测算各基层检察院每名编制年均工作量的基础上,依据各院每名编制年均工作量与全省每名编制年均工作量的差异幅度,并设置一定的差异幅度区间系数,来确定各院应调整编制数量。三是创新完善统筹平衡调整机制。为规避忙闲不均”“鞭打快牛”等情况出现,综合考虑基层检察院编制规模情况调整编制数量的基础上,再乘以现有编制数125个基层检察院平均编制数之间的比较系数,进一步促进编制资源的均衡配置和使用效益

三、坚持稳定信念开创编制调整新格局统筹发展与安全,促进编制合理流动、释放改革调整红利、缓解编制供需矛盾的同时,对测算方案进行适当微调,更加注重维护人员队伍稳定,实现风险可控、效能更优。明确编制低于一定数量的基层检察院不调减编制,年人均工作量差异幅度区间系数在一定数量以下的不调减编制。二是兼顾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对承担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法律监督职能的基层检察院,一律不予调出编制。明确编制调整后,各基层检察院原核定内设机构数、领导职数等维持不变确保基层检察系统人员队伍相对稳定。

                    (机构编制一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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