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创新管理 统筹提质增效 省委编办致力优化全省派驻检察室设置布局
6月下旬,省委编办发文明确全省派驻检察室优化布局有关机构编制调整事项,撤销27个派驻检察室,对应调整新设27个派驻检察室,并对调整后全省派驻检察室名称进行统一规范和相应更名。这是省委编办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把教育成效转化为办实事、解难题、强作风、促发展的又一实际举措,也是继去年创新推进全省人民法庭优化布局之后,持续创新推动基层政法派出机构资源优化配置的又一次生动实践。
针对现有部分派驻检察室职能萎缩、机构设置布局不够规范合理,难以适应新时代基层司法需求和派驻检察工作实际等问题,省委编办以落实主题教育要求为契机,深入开展“走基层、找问题、想办法、促发展”活动,通过调研分析和预判,主动将优化全省派驻检察室机构设置布局列入整改问题清单,明确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任务。聚焦既定目标,省委编办在科学制定相应整改方案的同时,与省检察院进行多次沟通衔接,在基本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高时效高质量完成整改工作任务,助力加强法律监督工作、有效优化检察机构编制资源配置、强化推进派驻检察室职能作用发挥的同时,赢得了服务对象和基层群众的一致好评。
工作过程中,重点把握“四个坚持”:一是坚持总量内调整,按照机构“撤一建一”、编制“只减不增”原则,确保现有机构编制总量不突破,明确新设派驻检察室的机构规格和核定领导职数,按对应撤销的派驻检察室维持不变,所需人员编制由所在人民检察院内部调剂解决。二是坚持依法依规,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围绕进一步加强法定或指定场所法律监督,撤销派驻在乡镇、街道、社区、劳动教养所等非法定监管场所,以及职能弱化萎缩的派驻检察室;补充新设派驻在看守所、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所等法定监管场所的检察室,注重向法定或指定监管场所倾斜,促进派驻检察室监管范围“全覆盖”。三是坚持统筹机构设置,着眼全面加强新时代派驻检察工作、更好发挥法律监督职能需要,消除门户观念、突破区域局限,撤销部分派驻检察室、原则上同区域对应新设派驻检察室的同时,推动跨区域新设14个派驻检察室,确保在全省在押人数较多的看守所、强制隔离戒毒所全部设立检察室。四是坚持统一规范机构名称,针对现有派驻检察室名称大多是省以下法检两院上收省级统管之前,由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审批明确,且情况不一、五花八门等问题,对其机构名称进行统一规范,明确原则上均按照“某某人民检察院+驻对应监管场所单位名称+检察室”的构成予以相应更名。
(机构编制一处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