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委编办“三措并举”积极推行编制动态管理
为统筹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不断提升资源使用效益,衡山县委编办近年来积极探索推行编制“全动态”管理,实施“基本编制+动态编制”的管理模式,建立编制动态调整长效机制,有效盘活用好编制资源。
一、有编可用,增强活力。围绕“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总要求,通过“收、调、减”等多种方式,科学用编,备足机构编制资源“储备粮”。一是严控总量,每年年初研究制定机关事业单位增人方案,充分考虑单位自然减员情况,预留政策性安置和人才引进等计划,测算机关事业单位可新增人数,做到心中有数、有序安排,确保全年补充人员数量不超过本年度自然减员数额,做到既保障重点领域又严守编制底线。二是盘活存量,通过精简整合事业单位、重新核定事业编制、锁定机关工勤编制“只出不进”、缺编单位从编制性质相同的在编人员中调剂等方式,逐渐打破编制资源“单位所有”和“一核定终身”的固化管理,让编制资源跨部门、跨领域流动起来,有效缓解编制不足问题。三是动态调整,在全县范围内将机关事业单位空编及因退休、调动等形成的新的余编集中收回,全部划入实名制数据库待分配池,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配、统筹使用,进一步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
二、有章可循,减少阻力。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增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确保各单位申请用编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减少不必要的阻力和矛盾。一是研究出台《衡山县本级事业编制动态管理办法(试行)》及《衡山县行政编制动态管理办法(试行)》,对机构编制申请事项、机构编制执行、机构编制使用效益评估等方式方法、指标标准、工作程序、结果运用等内容进一步明确要求,促进机构编制法治化。二是严格评估申请增编进人的单位,对职能情况和实际工作量、空编数和自然减员人数、拟进人员年龄结构和专业搭配是否合理等进行全面审核,提出用编意见,推动单位主动优化结构、挖潜编制增效。三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将衡阳市委编办印制的《机构编制常用法规文件选编》及时呈送到县委编委主要领导并发放到全县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开展学习,充分发挥网络等媒体作用,及时发布不涉密的相关政策和机构编制信息,加大社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知情权和参与度,为机构编制工作营造良好环境。
三、有人可为,缓解压力。积极促使机构编制效能最大化,科学使用编制资源,破解供需矛盾,缓解人才紧缺压力。一是严把进人用编关口,积极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综合分析研判,合理调配好现有编制资源用于引进高素质、紧缺专业人才,确保引进人才进得来、用得好、留得住。二是针对编制体量较小部门,增核周转编制并建立跟踪台账,在解决特定时段编制需求的同时,及时在特殊情况结束后予以收回。三是围绕县委工作大局,合理使用编制“周转池”,推进编制资源向基层一线倾斜,优先保障教育、卫生、农业农村等民生领域和重点行业,破解基层“没人办事、没编留人”的痛点,确保有限的编制资源用在“刀刃上”,充分发挥编制资源效用。(衡阳市衡山县委编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