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醴陵市:建立周转池 探索新机制
按照“严控总量、统筹使用、有增有减、动态平衡、保证重点、服务发展”的总体要求,醴陵市建立乡镇(街道)编制周转池,并出台管理办法,推动探索县域统筹动态调整乡镇(街道)编制资源机制。
一、立足实际,统筹建“池”。紧紧围绕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涉及的体制机制问题,针对镇街制基本满编、部分镇街人员结构不合理以及工作任务较重等情况,采取从乡镇(街道)空余编制中调剂等措施建立起乡镇(街道)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周转池,通过周转编制,优化乡镇(街道)干部队伍结构、保障重大工作任务需求、帮助引进急需紧缺人才。
二、严格标准,科学用“池”。一是明确使用条件。明确周转池专编专用,用由于乡镇(街道)周转使用,必须符合满编等条件,主要用于承接阶段性工作急需充实人员力量,或者用于接收军转干部、退役士官、定向选调生、特岗计划人员等政策性安置对象等情形。二是规范申报程序。申报使用周转编制,必须经乡镇(街道)党(工)委动议同意,以党(工)委名义申请,并说明使用数量、用途、时限及拟用编人员的基本情况等。三是严格审核把关。充分分析研判申报的乡镇(街道)现有编制使用情况,对符合相关要求和条件的,按照机构编制管理程序和权限审定后下达。
三、加强监督,从严管“池”。一是坚持分类管理。建立工作台账,将周转编制纳入乡镇(街道)编制单列管理,不计入各乡镇(街道)核定编制。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周转编制使用情况的检查,纠正违规行为,确保按照批准的用途和有关程序使用。对申报不实、挤占挪用等行为,收回其周转编制,且2年内不得申报用编事项。三是持续跟踪评估。动态了解使用周转编制单位的人员变动情况,因人员正常调动、转(调)任、退休、离职等产生空编的,以及一年内未使用周转编制补充人员的,第一时间收回相应数量的周转编制。(株洲市醴陵市委编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