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醴陵市委编办:发挥机构编制效能 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醴陵市委编办认真贯彻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方针,在完善农业领域体制机制、厘清部门职责分工、推进专技人才队伍建设上下功夫,为全市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提供机构编制保障。
一、持续完善机制,激发农业发展活力。落实机构改革要求,将原市乡村振兴局整建制划转市农业农村局,并加挂乡村振兴局牌子,重新制定市农业农村局“三定”规定,调整帮扶股、监督检查股等内设机构。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保留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议事协调机构。用好上级支持政策,乡镇(街道)普遍设置副科级的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激发农业工作者的干事热情。聚焦农业产业发展需要,撤销市苗圃、市林场森工管理站等“小散弱”事业单位,设立市油茶事务中心,为油茶产业发展保驾护航。
二、厘清职责边界,形成工作顺畅局面。针对部分涉及职责交叉、履职边界存在争议的问题,采取座谈交流、意见征求等方式,并通过制定修订“三定”规定,厘清市农业农村局与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有关食用农产品流通、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职责,构建职责明晰、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部门协作机制。厘清市农业农村局和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有关动植物防疫工作的职责,并从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调剂部分事业编制至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确保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有人抓、有人管。
三、倾斜编制资源,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加大编制资源统筹调配力度,向农业农村领域倾斜编制资源,主动对接农业、水利等职能部门,每年预留一定编制资源用于定向特岗生接收安置。近三年,接收农林水特岗毕业生71名,批复农林水特岗生定向培养用编计划64名,促进农技人员梯次补充,不断改善队伍结构。聚焦发挥编制资源使用效益,明确要求特岗生必须分配至乡镇一线技术岗位工作,并经常性调研跟踪特岗生在职在岗情况,坚决杜绝挤占“特岗资源”现象发生。(株洲市醴陵市委编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