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利剑作用,释放震慑效应,省委编办结合巡视建立常态查处问责机制
为深化巡视成果运用,充分发挥巡视“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作用,更好服务全省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省委编办针对巡视发现的机构编制问题线索,积极创新巡视成果运用方法路径,坚持一手抓好巡视整改、一手抓查处问责,着力建立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常态查处问责机制,以更好发挥案件警示教育作用、释放巡视震慑效应,确保巡视效果常态长效。
一、强化联合查处,形成工作合力。坚持以巡视监督为主导,着力强化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和巡视巡察等部门的常态协调联动,推动在发现问题、查处问题上形成工作合力。每轮巡视前,积极与省委巡视办和省委组织部沟通衔接,围绕巡视对象确定机构编制检查内容和重点,确保巡视检查有的放矢;巡视中,加强与巡视组和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工作互动,做到情况互通、成果共享,共同用好巡视检查成果;巡视后,及时形成问题线索清单和专项检查报告移交省委巡视办,对其中违规违纪典型案例联合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进行查处问责和通报曝光,确保查处合力始终贯穿巡视工作全流程。
二、坚持依法查处,用好查处手段。针对巡视发现的一些性质严重、情节恶劣的违规违纪案例,省委编办坚决按照《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等规定,综合运用通报批评、约谈告诫、查处问责等措施进行处理。2020年,根据省委和省委编委领导指示,省委编办联合省纪委监委机关对省委巡视和日常督查发现的“违规进人”“违规设置机构”等8起机构编制典型案例进行全省通报;2021年,结合省委第八、第九、第十轮巡视情况,经报省委编委领导同意,联合省委组织部在全省通报了“借改革之机大量随意超配干部”“违规设置机构、核定编制和职数”等9起案例,对4个问题突出地方的编委或编办主要领导予以约谈,并依规向纪检监察、组织和人社部门移交了“违规进人”等问题线索,切实发挥好“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方”的综合效应。
三、突出常态查处,做到有案必查。查处问责只有常态化、长效化,才能确保巡视利剑锋刃不钝、威力不减。每轮巡视结束后,省委编办都认真梳理违规违纪典型案例,区分问题情节、责任主体等情况,及时对严重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查处问责和通报曝光,形成了常态化的查处问责机制。第八轮巡视中,针对发现的“大学在读期间违规入编”等问题按程序移交纪检监察、组织和人社部门查处问责;第九轮巡视中,针对发现的“违规为民办学校核定事业编制”“将公益事业单位租赁给个人经营”等问题进行全省曝光;第十轮巡视中,针对发现的“超限额核定领导职数”“违规配备工会主席”等问题在全省通报,并对部分问题突出地方的编办主要领导进行约谈。
(省委编办监督检查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