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赋予试点县(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填报表(表一、二、三)及填报说明
湖南省机构编制网 时间:2015-05-05
填 报 说 明
一、 填报范围
按照省委、省政府《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湘办发〔2015〕4号)有关要求,赋予试点县(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单位范围包括:1.省政府工作部门(省政府组成部门、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2.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二、填报内容
省直相关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部分规范性文件规定审批或管理权限,提出本部门赋予试点县(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目录,填报内容包括事权名称、设定依据、管理形式和说明事项等内容。
各单位需填报的权限分为三类:一是省赋予试点县(市)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二是省赋予试点县(市)直接报省审批管理权限;三是省下放试点县(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1.第一类(表一)省赋予试点县(市)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填写原由市州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审批或管理,拟改由试点县(市)审批或管理的事项。
事权名称:表述参照权力清单中权力事项的表述。
设定依据:填写规定该项权限的法律、法规、规章和部分规范性文件,应填写出具体条文。
管理形式:试点县(市)直接审批,或试点县(市)直接管理,二者择其一填写。
事权类型属于内部审批或内部管理要在备注栏注明。
2.第二类(表二)省赋予试点县(市)直接报省审批管理权限,填写原由市州审核、报省审批,拟改由试点县(市)直接报省审批的事项。
事权名称:要求同上。
设定依据:要求同上。
管理形式:试点县(市)直接报省审批,或试点县(市)直接报省审批,抄送市州,二者择其一填写。
事权类型属于内部审批或内部管理要在备注栏注明。
3.第三类(表三)省下放试点县(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填写原由省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审批或管理,拟下放给试点县(市)审批或管理的事项。
事权名称:要求同上。
设定依据:要求同上。
管理形式:试点县(市)直接审批,或试点县(市)直接管理,二者择其一填写。
事权类型属于内部审批或内部管理要在备注栏注明。
三、填报要求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省直管县试点扩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的制定编制工作,做到全面、准确、科学、及时,报送的目录要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
2.编制赋权目录要按照权限分类和事权类别填报,没有赋权事项的单位要报零报告。
3.请各单位于5月8日前将编制目录Excel电子文档报送省审改办,并与审核组联系(具体联系见《审核安排表》),5月15日前将纸质文档(加盖单位公章)报送省审改办(省编办审改处,地址:省委三办2楼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