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设立省乡村振兴局
日前,根据中央编办批复,省委编委正式发文调整我省扶贫工作机构设置,将省扶贫开发办公室重组为省乡村振兴局,为省政府直属机构,规格为正厅级,由省农业农村厅统一领导和管理;不再保留省扶贫开发办公室。重组设立省乡村振兴局,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举措,将为我省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近年来,省委、省委编委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高度重视扶贫、乡村振兴相关机构编制工作。本轮深化机构改革,我省将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由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调整为省政府直属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省脱贫攻坚工作,组织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等工作;设立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农业农村厅,明确省农业农村厅负责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规划处、乡村产业发展处等内设机构承担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具体工作。近期,根据中央调整扶贫工作机构设置有关部署要求,我省经研究并向中央编办申报,将省扶贫开发办公室重组为省乡村振兴局,由省农业农村厅统一领导和管理,得到了中央编办的及时批复同意。下一步,省委编办将积极跟进落实中央有关精神,按照省委和省委编委的部署安排,对标中央部门“三定”和职责调整,研究调整我省相关部门职责分工,理顺工作关系,积极服务乡村振兴事业发展。(省委编办行编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