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部署加强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
湖南是农业大省,2021年粮食产量、生猪出栏量均居全国第2位,是全国重要的“米袋子”“菜篮子”。近年来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H5N6禽流感、人畜共患病、农作物病虫害等动植物疫病防控任务加重,形势严峻。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农业农村部、中央编办《关于加强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要求,近期,湖南省委编办与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湖南省加强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并召开全省专题视频会议进行统一部署,明确要求从优化机构职能体系、配齐配强专业人员、理顺体制机制、压实属地责任等方面,建立全链条、全覆盖、可追溯、协同高效的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为筑牢全省生物安全屏障和保障国家粮食、生猪等重要农产品安全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调整优化机构设置。根据中央“严控总量、统筹使用,有增有减、动态平衡,保证重点、服务发展”的要求,主要依托现有机构编制资源,在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现有事业机构总量内,按照“撤一建一”原则,重点保障和健全完善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植保植检机构设置,规范机构名称,理顺体制机制。在乡镇相关机构统一加挂“动植物疫病防控中心”牌子。同时,加强动物疫病检测实验室、动物检疫点等建设。
二是依法依规厘清职责。围绕强化基层动植物疫病监测预警、防控指导、检疫监管、疫情应急处置四大重点任务,严格遵循职责法定原则,依据《动物防疫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将县乡两级动植物疫病防控职责明确到具体机构,对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承担的动植物疫病防控职责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动物卫生监督所、植保植检所的职责,以及乡镇动植物疫病防控职责予以明确,进一步厘清职责边界,明晰事权责任。
三是盘活用好编制资源。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工作力量,结合县乡工作实际,综合考虑畜禽养殖数量、养殖密度、畜禽产品流通、农作物种植面积、病虫害发生种类、防控指导区域面积等因素,对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植保植检机构和乡镇动植物疫病防控岗位的编制配备标准进行了明确。人员配备立足现有编制配足配强,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占比不低于80%,确需增加编制的,优先从本地农业农村部门内部调剂。确实无法满足的,在县(市、区)事业编制总量内通过跨部门调剂等方式加以保障。同时要求,县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应明确与承担县乡两级动植物疫病防控执法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人员力量。支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在县乡两级招聘动物检疫协检员、动物防疫专员、植保植检专员,在行政村配备村级动植物防疫人员。
动植物疫病防控工作具有显著的专业性、公益性、兜底性,为确保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湖南省把动植物疫病防控工作纳入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一体谋划,并将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情况纳入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内容。(机构编制三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