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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编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湖南省机构编制网  时间:2018-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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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湖南省编办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湖南省编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湖南省编办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湖南省编办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法律法规授权和“三定”规定,我办主要职责为10项:一是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有关政策法规,统一管理全省机构编制工作;二是拟订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全省党政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乡镇机构改革,审核省直各部门和全省厅级、省直处级事业单位的“三定“规定;三是负责职能配置和机构设置管理,协调部门间、省市间的事权划分和职责分工,负责省市相关机构及内设机构调整;四是负责承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等工作;五是负责人员编制管理,拟订全省行政编制总额分配方案,拟订全省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标准和管理办法,管理全省乡镇人员编制总量;六是负责领导职数管理,提出厅级职数配备调整方案,审定处级职数;七是负责全省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人员编制与经费预算联合管理、统发审核管理和统计工作;八是依法开展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九是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十是承办省委、省政府和省编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湖南省编办为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内设机构9个,直属事业单位1个。

第二部分  湖南省编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表格见附件)

第三部分  湖南省编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2350.06万元,支出总计2350.06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0.80%。增长原因主要是年中追加的政策性调整人员经费信息化建设项目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合计1838.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12.47万元,占98.57%,其他收入26.29万元,占1.4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支出合计1832.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8.8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83.43%;项目支出303.7万元,本年支出的16.5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总收入2322.77万元,比上年增加9.57%,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总支出2322.77万元,比上年增加9.57%,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增长原因主要是年中追加的政策性调整人员经费、信息化建设项目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06.3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6.86%,与 2016 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长15.86%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06.3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42.17万元,占90.91%;教育支出17.83万元,占 0.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98万元,占1.8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37万元,占0.68%;住房保障支出100万元,占5.5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617.59万元,支出决算为1806.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67%。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数1502.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1221.59万元的123.01%;项目支出决算数303.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396万元的76.6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余结转和年中追加预算安排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共产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132.59万元,支出决算为1364.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4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的省直机关事业单位政策性调整人员经费等。

一般公共服务(类)共产党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366万元,支出决算为277.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8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信息化建设项目支出经费尚未完成全额支付

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7.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8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原因为2017年培训计划有增加,增加资金来源为上年度结转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未安排预算,支出决算未33.98万元,主要是年中追加的物业补助、奖金等。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12.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9.2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离休干部的医疗费财政每年按人平安排预算2万元,我办共有两名离休干部,财政年初核拨预算4万元,实际支出大大超过预算,底向财政申请追加预算15万元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80万元,支出决算为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2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02.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09.3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1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93.2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8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2万元,支出决算为41.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26.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8万元93.6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5万元65.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9万元19.69%。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 2016减少16.29万元,“三公”经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 规定及省委九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我办2017参加出国(境)团组6个,累计7人次;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2017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72批次,来访人数328人。主要用于中央、编办我办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待相关单位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九、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湘财绩〔2018〕3号文件要求,我办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开展了自评,并在门户网站公开了绩效评价报告。2017年,我办在省委、省政府、省编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推进简政放权、行政体制改革,规范创新机构编制管理,较好完成了年初既定目标任务。绩效评价结果显示,我办2017年度绩效目标完成较好,在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等方面较好地支持了机构编制事业的发展,服务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省编办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3.29万元,比2016年减少24.37%。主要原因是:一是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二是2016年用于车改解聘司机补偿费用的转回。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省编办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7.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7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7.8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以及捐赠收入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继续使用的资金。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共产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省编办行政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共产党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省编办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省编办用干部学习、组织培训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省编办离退休人员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省编办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根据国家及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有关政策规定向干部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 是指省编办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2017年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