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取得新成效
湖南省机构编制网 时间:2020-07-31
根据省、市“继续深化改革,巩固成果,创新完善”的工作要求,长沙县立足“归口一门、以块为主、全域覆盖、立体监管”,蹄疾步稳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深化改革以来,该县共立案10919起、罚款6677万元、移送公安机关39起、刑事(行政)拘留40人,查处了参保人骗取医疗保险金案、成品油专项整治涉刑案、共享单车案等,获得“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其主要做法是:
一是优化机构设置,建立全域覆盖执法体系。按照“1+X”的模式,撤销专业分局,设置“行政执法局机关+18个镇街执法队及1个直属执法队”的县域全覆盖执法体系,实现队伍扁平化管理。镇街执法队覆盖县域全部镇街,负责辖区内所有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真正做实“镇街吹哨、部门报到”。直属执法队主要负责业务指导、条线对接、交叉执法、应急处突、大案调处等工作。
二是厘清责任分工,构建高效顺畅执法体制。直属执法队内部分工明确,按小组负责分条线对接上级部门,牵头调度各条线专项执法行动、考核监督、业务培训等工作,确保上下工作不脱节、不断档。健全行政执法联席会议机制,厘清监管责任和执法责任,构建明确分工、常态协作的运行机制。明确属地执法队服从镇街统筹调度,并赋予镇街党(工)委有关绩效考核权限,确保“上下对接顺畅,部门同心同向,镇街调度得当”。
三是创新管理模式,搭建立体监管执法格局。加强基层一线执法力量,积极推进人员编制下沉,基层一线执法人员达到882名,占全局总人数的92.2%。以村(社区)为单位划定片区执法网格,推动执法人员下沉网格,从源头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执法监管。同时,借助无人机巡查、视频监控、投诉热线、网格化执法等载体,打造全天候执法圈,开创“主动做到,随叫随到,不叫也到,处置周到”的执法新模式,及时回应民生关切。
(长沙县委编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