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天元区委编办助力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湖南省机构编制网 时间:2020-12-28
为进一步优化基层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今年以来,株洲市天元区委编办认真落实《关于优化基层机构编制资源配置的实施意见》(湘编发〔2020〕1号)文件要求,加快“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步伐,立足全市经济发展前沿、改革创新高地的实际,聚焦“强督查、建制度、抓重点、强服务”四大工作要点,着力推动构建权责清晰、运行顺畅、简约高效的基层治理体制机制。
一、强督查,巩固基层机构改革成果。该办紧紧围绕省委、市委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建设的部署安排,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推进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分两次以“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乡镇(街道)机构编制资源配置专项检查工作,实地调研走访全区7个乡镇(街道),针对“三定”规定执行情况、机构挂牌情况、议事协调机构设置和权责划分落地情况进行系统摸排,共清理违规加挂牌子9块,纠正自行设置领导职务4个,整治机构设置不规范问题6个。同时通过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的方式,收集各乡镇(街道)关于综合执法改革和机构权责划分方面的困难及意见建议,为综合执法执法改革、权责关系认定以及相关制度的建设打下了基础,以实际行动进一步巩固基层机构改革成果。
二、建制度,理顺部门单位职责关系。为加快乡镇(街道)职能转变,进一步理顺职能权责关系,解决部分职能部门以“属地责任”为由,将问责频率高的工作推向基层等问题。该办根据法定权责和经济管理权限,积极对接司法局、群团组织、行政审批服务局、乡镇(街道)等相关部门单位,结合实际拟定《天元区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和《天元区乡镇、街道职责准入制度》,推进乡镇(街道)和区直部门单位职能归位、各司其职、依法履职。并从基本原则、工作要求、工作机制、准入程序等4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用制度规范实现权责下放有规可依,为基层减负出实招、出硬招。
三、抓重点,推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大力推进执法力量下沉,加强乡镇(街道)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职责,理顺基层执法权责关系,完善基层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一是落实“一支队伍管执法”。将各乡镇(街道)原本分散在综合办事机构、事业站所的执法力量进行整合,成立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二是强化统一指挥调度。下沉城管、市场监管近300名执法人员,由乡镇(街道)统筹管理,赋予乡镇(街道)对派驻机构人员日常管理、绩效考核、任免建议等权力,强化基层工作主动权,提升管理效能。三是明确监管分工机制。在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文化等领域,以“基层吹哨、部门报到”为总体要求,乡镇(街道)主要负责日常基础性监管工作,确定基层与业务部门之间的权责关系,提升基层行政执法工作效能。
四、强服务,创新群众办事机制。联合行政审批服务局等部门积极推进党政综合服务机构建设,在乡镇(街道)设立“一门式”便民服务中心,将与群众息息相关的高频率民生服务事项前移到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办理。一是推行“一窗受理”。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不再分类分块设置收件窗口,77项相关业务全部归整到“一门式”综合服务窗口受理,群众不需要再跑部门、跑科室。二是推行“一网通办”。对于纳入基层“一门式”服务的事项,全部进入“智慧株洲政务服务统一平台”办理,实现数据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流转,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三是推行“一站办结”。按照“可行、高频、实用”的原则,梳理出老年优待证、生育服务登记、村民宅基地审批等43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以直接赋权、委托下放、窗口服务前移的方式下放到乡镇(街道),对于无审批权限,群众又有需求的52项事项提供全程免费“帮代办”服务。今年9月以来,累计办理业务达2500多件,群众感受到了实实在在的便利,获得感和幸福感得到明显提升。(株洲市天元区委编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