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开 > 工作动态 > 市县信息

资兴市委编办以“三能”抓实乡村振兴机构编制保障

湖南省机构编制网  时间:2021-05-27


近年来,资兴市委编办突出“增动能、挖潜能、提效能”的“三能”抓手,深入推进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加强乡镇(街道)治理能力建设,助力乡村振兴。

一、深化改革动能

一是优化机构设置。保留市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2个议事协调机构。及时调整扶贫开发办公室机构设置,将资兴市扶贫开发办公室调整为资兴市乡村振兴局,将原市乡村振兴办职责整合到市乡村振兴局。乡镇(街道)统一设置“5+5+1”机构,即5个机关内设机构、5个所属事业中心(站所)和1个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拟在乡镇(街道)机关内设机构经济和社会发展办公室加挂乡村振兴办公室牌子,强化乡村振兴等职能职责,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深度融合。

二是盘活编制资源。坚持管住与盘活并重,进一步将人员力量向基层倾斜,按照区域面积、人口规模、经济指标等核心要素,科学测算乡镇(街道)合理编制规模,将文化专干、农技专干、林管站人员编制下放到乡镇(街道),人员统一管理使用,助力乡村振兴的“精神振兴”、“技术振兴”。优先保证基层一线工作力量,把好钢用在刀刃上,重点保障村镇规划、国土等专业技术人员用编需求,注重人员结构梯次,新增乡镇(街道)人员242名,进一步强化了乡镇(街道)工作力量。

二、强化管理挖潜能

一是出台一套制度。出台《资兴市乡镇(街道)职责准入制度》,明确相关要求,划定流程图,把牢准入关,市直部门不得以签订“责任状”、分解下达指标、考核验收等方式,把工作责任和工作任务转嫁给乡镇(街道)承担,如确需将职责范围内的行政事务委托或交由乡镇(街道)承担的,必须市委、市政府严格审核把关,严禁私自“移花接木”。

二是建立三张清单。建立乡镇(街道)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116项权力事项和49项社会经济管理权限下放到乡镇(街道)。建立市乡村三级政务服务“五统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即统一硬件设施、统一进驻事项、统一进驻人员、统一办事流程、统一规范管理。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加强“一件事一次办”综合窗口管理,实现政务服务“一门式”全覆盖;推行帮代办服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百米”。

三是赋予五种权力。乡镇事业站所(中心)人事管理权全部调整以乡镇(街道)为主由乡镇(街道)向市委编委提出用编进人计划申请、人事调整建议,且当涉及跨乡镇(街道)和市乡层级人员调整的时必须征求市直业务主管部门意见建议调整以来,乡镇(街道)申报用编进人计划35个,交流调整人员157人。加强派出机构统筹管理、人员调度,乡镇(街道)对市直部门派出机构人员的日常管理权以及机构负责人的人事考核权和征得同意权,同时还赋予乡镇(街道)规划参与权、综合管理权对区域内事关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的建议权充分调动乡镇(街道)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巩固成果提效能

一是突出问题导向,补齐工作短板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着力解决乡镇(街道)机构运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巩固改革成果。市委编办牵头,市政府、司法、人社、政务服务中心等部门单位参与组成调研督导组,深入到全市13个乡镇(街道)开展机构运行情况专题调研督导,及时发现机构职责不清晰、履职不到位、赋权落地不及时等类问题共13个问题线索,撰写《资兴市乡镇(街道)机构运行情况调研报告》,提出具体有力的改进措施,确保各类问题整改到位、落实落地。

二是突出责任导向,优化机构运行。出台《关于加强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和省赋权事项责任落实落地的通知》,116项权力事项和49项社会经济管理权限的责任落实分解到具体内设股室、中心(站所)以及相关派出机构,为乡镇(街道)承接赋权事项提供切实可行的指导性意见,避免发生“推诿扯皮”、履职不力的现象做到权责清单与三定职责有效衔接,确保机构顺畅运行。

三是突出效果导向,理顺体制机制。制定《资兴市进一步深化乡镇(街道)机构改革的五条措施》,建立三大机制,即乡镇(街道)与市直业务主管部门协作配合机制、乡镇(街道)综合执法机构与市级综合执法机构协调联动机制、乡镇(街道)本级综合执法调度机制。构建“党校+乡镇(街道)本级级+市直业务主管部门”培训体系,重点解决认识不足、业务不熟、培训不够、职责不清等实际问题,提升了乡镇(街道)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优化乡镇(街道)机构运行,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的体制机制保障。(郴州市资兴市委编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