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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率先在全省开展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

湖南省机构编制网  时间:2012-09-26

  常德市被确定为我省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市后,市编办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协调,强化指导,稳步推进,在市本级和武陵区开展了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经验。

  一是及时请示汇报,积极争取领导重视。市编办积极主动地争取领导和有关部门对开展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一方面,主动向市委、市政府和市编委会成员请示汇报,将试点工作列入全市机构编制工作要点,为顺利启动试点工作奠定了基础。另一方面,及时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工作进度,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专门作出批示,明确由市编制、发改、教育、公安、财政、人社、文化、卫生、物价、药监等对促进试点单位发展的有关部门为试点工作的理事单位,理事单位履行向试点单位推荐理事的责任,从而为推动试点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是加强协调指导,精心选择试点单位。市编办在认真学习领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和《关于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的意见》(国发[2011]37号)等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经过认真研究,决定先在教育、卫生行业开展试点工作,并积极与市教育局、市卫生局联系。按照直接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规模较大、社会关注度较高、利益关联方较多、班子工作执行力强、富有代表性的要求,市编办与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就试点工作进行多次商议,并前往部分单位进行实地考察,最后选定了建校时间不久、基础设施条件较好的常德市外国语学校和规模适中、历史包袱较轻的常德市第五人民医院作为试点单位。在县一级,则在提供公益服务更多、社会关注度更高、指导联系方便的武陵区开展试点。武陵区编办结合区位特点,选定在滨湖小学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常德市红十字医院)开展试点工作。

  三、广泛宣传发动,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市编办成立了以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局长为组长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和分阶段推进方案,明确了举办单位和试点单位的责任,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跟踪了解情况,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试点经验,指导试点工作。市教育局和市卫生局及时下发试点工作指导意见,适时推进工作进程。各试点单位先后召开班子成员会、中层骨干会和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开辟宣传栏,印发宣传资料,大力宣传建立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的重要意义,让干部职工了解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的基本内容,明确试点的目的是促进单位发展,帮助单位解决工作中的一些实际问题,承诺不改变干部职工原有身份、不损害干部职工工资福利。通过广泛的宣传发动,消除了试点单位干部职工的疑虑,得到了他们的理解和支持,使试点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四是建立完善制度,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市编办在组织试点单位和举办单位外出考察学习的基础上,集中力量,研究制订了《常德市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单位理事会理事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了理事的产生、理事权利和义务、理事资格的变更和终止、理事奖惩等内容,在试点单位第一届理事会会议上正式下发。《办法》按照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的原则,在明确理事履行促进单位发展责任的同时,制订激励措施以调动理事的工作积极性。《办法》的出台,将为理事履职提供制度依据,为理事会作用的发挥提供有力支撑。

  五、充分调研论证,精心拟订单位章程。事业单位章程的是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的中心环节,直接关系试点工作的成败与效果。市编办认真对待,慎重安排。一是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组织举办单位、试点单位有关人员到已经按照法人治理结构模式运作的常德日报社(企业)、芷兰中学(民办)等单位实地调研,并专程到深圳市考察,观摩学习发达地区的试点经验;二是加强指导和联系。在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下发的《事业单位章程示范文本》的基础上,市编办结合试点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了修改完善,要求试点单位参照拟订,并与举办单位、试点单位保持紧密联系,建立了研究协商机制。三是严格章程审批程序。规定章程的制定分为拟订、登记管理机关初审、举办单位审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备案四个环节。事业单位在征求全体干部职工意见的基础上拟订章程草稿,章程拟订后报市登记管理局初审,按初审意见修改后报举办单位党委会研究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最后报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准备案。目前,两个试点单位的章程均已经举办单位党委会研究,正准备报送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12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