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编办会同省检察院积极开展省以下检察院编制动态调整调研
湖南省机构编制网 时间:2022-05-27
5月24日,省委编办副主任唐高飞、省检察院政治部主任秦明兰带队,有关工作人员组成联合调研组,赴长沙市检察机关开展省以下检察院政法专项编制统筹调配和动态调整调研。省检察院政治部检察官管理处处长李丽,省委编办机构编制一处副处长王浩亮等陪同调研。长沙市委编办副主任刘智强参加调研。
上午,调研组一行赴长沙市检察院开展实地调研,听取了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余湘文关于全市检察机关政法专项编制配备使用等有关情况的汇报,长沙市芙蓉区、天心区、雨花区、望城区等6个基层检察院参加座谈讨论。下午,调研组来到长沙市岳麓区检察院进行走访调研,进一步听取了岳麓区、开福区、宁乡市和浏阳市4个基层检察院关于建立人案相适的编制动态管理机制的有关情况和建议。
唐高飞副主任在调研中指出,机构编制资源是重要政治资源、执政资源,在当前机构编制继续“严控严管”的大背景下,创新推进政法专项编制动态调整工作,对于缓解部分地区“案多人少”矛盾问题,进一步提升编制资源使用效益,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是坚持总量控制。按照“严控总量、统筹使用、有减有增、动态平衡、保证重点、服务发展”的思路,针对近年来全省各地经济发展、人口增速不同,案件量增长差异较大等现实情况,在摸清底数、确保编制总量不突破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改革创新,进一步加大跨区域统筹调配编制的力度。二是“切好分好蛋糕”。要坚持目标导向,突出“以案定编”为主,综合考虑各地编制规模、人口数量、经济规模、区域面积等影响因素,构建科学合理的编制调整计算模型,努力探索符合湖南实际的路径选择;要结合编制动态调整的关键影响因子,准确测算案件数和工作量,确保省以下检察院政法专项编制统筹调配和动态调整机制尽快建立、稳健运作。三是践行稳中求进。参照去年我省在市县两级法院圆满完成首次动态调编有关做法,不但要对调进编制的单位进行调研,更要充分考虑调出编制单位的情况,尽量避免因编制动态调整造成人员队伍不稳定等现象发生。整项工作要立足适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更好服务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上午,调研组一行赴长沙市检察院开展实地调研,听取了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余湘文关于全市检察机关政法专项编制配备使用等有关情况的汇报,长沙市芙蓉区、天心区、雨花区、望城区等6个基层检察院参加座谈讨论。下午,调研组来到长沙市岳麓区检察院进行走访调研,进一步听取了岳麓区、开福区、宁乡市和浏阳市4个基层检察院关于建立人案相适的编制动态管理机制的有关情况和建议。
唐高飞副主任在调研中指出,机构编制资源是重要政治资源、执政资源,在当前机构编制继续“严控严管”的大背景下,创新推进政法专项编制动态调整工作,对于缓解部分地区“案多人少”矛盾问题,进一步提升编制资源使用效益,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是坚持总量控制。按照“严控总量、统筹使用、有减有增、动态平衡、保证重点、服务发展”的思路,针对近年来全省各地经济发展、人口增速不同,案件量增长差异较大等现实情况,在摸清底数、确保编制总量不突破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改革创新,进一步加大跨区域统筹调配编制的力度。二是“切好分好蛋糕”。要坚持目标导向,突出“以案定编”为主,综合考虑各地编制规模、人口数量、经济规模、区域面积等影响因素,构建科学合理的编制调整计算模型,努力探索符合湖南实际的路径选择;要结合编制动态调整的关键影响因子,准确测算案件数和工作量,确保省以下检察院政法专项编制统筹调配和动态调整机制尽快建立、稳健运作。三是践行稳中求进。参照去年我省在市县两级法院圆满完成首次动态调编有关做法,不但要对调进编制的单位进行调研,更要充分考虑调出编制单位的情况,尽量避免因编制动态调整造成人员队伍不稳定等现象发生。整项工作要立足适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更好服务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机构编制一处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