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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编办扎实推进控编减编工作

湖南省机构编制网  时间:2017-05-05

近年来,衡阳市编办严格落实中央关于本届政府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要求,严格执行机构编制一支笔审批和用编事前申报、事后备案制度,截止2016年底,全市累计减少财政供养人员近4000人,各类编制均没有突破省下达的控制基数,实现了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三个总量不增长。

一是坚持宣教先行。为深入推进控编减编工作,衡阳市编办积极采取+普通+特殊的办法,将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介相结合,正面宣教与案例辅导相结合,多形式、多渠道地开展控编减编宣传教育。先后制作宣传读本千余册,将机构编制政策理论纳入市委中心组和党校专题学习范畴,以开展送党课下乡活动为契机,将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理论送到基层一线。

二是构建长效机制。根据市县两级工作实际,建立了机构编制下管一级的双控机制,明确下级编办的用编计划必须报上级机构编制部门审批和备案,严格规范人员用编计划审核程序和人员调任、转任用编程序,严格执行列编人员实名登记制度。同时,建立评估机制,定期对各级各部门在政策执行、职责匹配、编制总量、空编比例、使用结构、挖掘潜力等方面进行评估,提出评估意见,作为各级各部门开展日常机构编制管控的重要依据。

三是健全追责体系。加紧研究出台机构编制控编减编责任清单、程序清单和权力负面清单三张清单,确保控编减编工作延伸到哪里,纪律监督就跟进到哪里。明确县市区编委主任、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控编减编的第一责任人,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肩,层层传导工作压力。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坚持有报必查,对凡违反机构编制管理政策和纪律规定的,一律从严处理,对涉嫌违纪违法的案件,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衡阳市编办供稿)